请示报告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支部每学期向党总支汇报党建工作。
3.支部定期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总支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4.每名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返校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5.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训练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