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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4日 09:20    来源:原创    作者:李焯晨    关注:

党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

1.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采用党务公开栏、会议通报等形式发布,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三、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四、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五、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党总支和学院党委审核批准。

六、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七、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八、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九、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