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毕办〔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学院推荐就业单位(如军队企业、国有企业、合资企业)且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 学校将统一派到各用人单位。
2)凡自找单位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学生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协议书交到招就处。
3)凡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如想将户口、档案关系保留在学校,由本人提出申请,等落实用人单位后,再将户口和档案派到用人单位。择业期两年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并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申请书以班为单位交到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4)毕业生还可申请两年择业期内将户口、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5)凡未提出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和托管的毕业生,学院将统一办理《报到证》并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
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
望各位老师和同学相互转告。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