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结合学院《教学院系学生教育管理考核办法》(院学[2013]205号)文件规定,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1、各教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学生干部8:00-8:15在各自的执勤点执勤,检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情况。每个执勤点二级学院每天应安排一名值班老师执勤,执勤时间为8:00-8:30,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学生执勤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对违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规劝。每个执勤点负责人将违纪学生的个人信息详实记录并报学生工作处汇总。
2、学生处在每周周五晚上组织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班,对一周内违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学习宣讲,并组织考试。
3、所有有违纪行为的学生以各教学二级学院为单位分类汇总,违纪学生配合检查且学习班考核通过者,每100人中违纪1人扣教学院系学生教育管理考核分数2分;学习班考核没有通过者,每100人中违纪1人扣教学院系学生教育管理考核分数3分;未参加学习班者,每100人中违纪1人扣教学院系学生教育管理考核分数4分。
此通知自2014年3月17日起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