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毕业生办事指南

教学教研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毕业生办事指南 > 正文

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17:09    来源:原创    作者:佚名 &    关注:

根据湘教毕办〔2012〕6号《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学院推荐就业单位(如军队企业、国有企业、合资企业)且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 学校将统一派到各用人单位。

2)凡自找单位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学生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协议书交到招就处。

3)凡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如想将户口、档案关系保留在学校,由本人提出申请,等落实用人单位后,再将户口和档案派到用人单位。择业期两年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并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申请书以班为单位交到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4)毕业生还可申请两年择业期内将户口、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5)凡未提出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和托管的毕业生,学院将统一办理《报到证》并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

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

望各位老师和同学相互转告。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